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讯 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113批次样品,其中长春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鲜切面、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鲜切面、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鸡蛋切面等3批次粮食加工品均检出违规添加物。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白城市小崔生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鲜切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6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公主岭市玉龙軒农产品精超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鲜切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1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国家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公主岭市玉龙軒农产品精超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鸡蛋切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1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国家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吉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白城、公主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