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十堰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类食品共2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十堰乡情茶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企业标称为湖北节接高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酸值检出值为3.2 mg(KOH)/g,标准规定为≤2.0 mg(KOH)/g,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竹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