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石西塞山区开早餐店的纪某某,因为售卖铝含量严重超标的油条,6月20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六个月内不得从事生产销售工作。这是黄石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调查显示,纪某某在西塞山区开了一家早餐店,从2000年开始卖油条。2016年2月,黄石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通知》,明确了食品中的铝含量标准。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西塞山区食药监局多次将相关通告下发给纪某某,后者均签名确认。2017年6月1日,黄石市食药监局对纪某某经营的早点店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其店里售卖的油条中,铝成分实测值为1028.8mg/kg,超出国家标准(含铝量≤100mg/kg)9倍以上。随后,西塞山区食药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纪某某店里的油条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纪某某卖的油条含铝量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经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纪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六个月内不得从事生产销售食品工作,同时在黄石市市级公开媒体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