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家后院当做小作坊,张汉生产散酒装进高档酒瓶,再由同伙销售出去,牟取暴利。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将张汉、张涛、王豪、李亮、康洋批准逮捕。
张汉一直想找一条“来钱快”的法子,动辄几百上千元高档白酒,让他嗅到了金钱的味道,而王豪的出现,让他的想法有了实现的可能。
王豪结交的圈子很广,自己又懂一些制作假酒的方法,经过他的调制,普通散酒也可以有些高档白酒的味道。两人认识后,王豪教给张汉制作假酒的办法,并介绍他认识了李亮、康洋,他俩也十分希望能够制售假酒一事中,从中分一杯羹。
而且李亮已有制作好的洋河大曲青瓷、海之蓝、泸州老窖特曲、五粮液、剑南春等假酒,康洋有制作假酒所需的包材,还可以提供交通工具,协助运输包材、散酒、空酒瓶等。
经几人碰头商议,张汉、王豪、李亮、张涛(张汉父亲)负责购买、运输、制作假酒,康洋负责销售。2016年11月份,几人初次试水,在德州周边县市销售价值3万元的假酒,并收到可观效益。自2017年3月至案发,几人开始大批量制作假酒,后被抓获。经对查获白酒的制作时间、包装、颜色、胶带粘贴等方面鉴定,这些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经侦查发现,张汉等人的制假流程是,先将制售假酒的材料运至德城区西长庄某车库,然后分批转运其父张涛家和张汉家中自行灌装,涉案价值20余万元,其中将制作的假冒白酒“泸州老窖特曲”20箱(价值18000元)销售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高地世纪城附近某经销门市。张涛在明知所灌装的白酒为假冒白酒的情况下,仍在家中灌装海之蓝90余箱、洋河大曲青瓷白酒700余箱,涉案价值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