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8年校园食堂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共计抽检47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合格463批次,合格率为97.7%。
据通报,2018年2月到5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474批次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这次抽样区域覆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10个区县(市),4个功能区,包括海曙区、慈溪市、北仑区、奉化区、江北区、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余姚市、镇海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杭州湾新区。涉及的抽样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小吃店。抽取的样品类别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具、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糕点、酒类、水产制品等15类。
抽检结果显示,共计474批次样品中,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和问题产品的经营、生产主体和不合格项目:慈溪市横河中学自行消毒并使用的饭碗检出大肠菌群;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中心小学使用的调羹检出大肠菌群;宁海县创意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汤碗检出大肠菌群;宁波市鄞州区菫山小学使用的不锈钢餐盘检出大肠菌群;余姚市瑞云学校使用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使用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使用的汤碗检出大肠菌群;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汤碗检出大肠菌群;宁波市镇海中学使用的不锈钢汤碗检出大肠菌群;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南幼儿园使用的、宁波佐餐王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波米醋总酸指标不合格;象山县西周镇中心小学使用的、西周菜场生产的粉丝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处罚结果记入相应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