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上海市婴幼儿粉状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8-06-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70 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以动植物食品原料经处理后采用喷雾干燥工艺,添加或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以动植物食品原料经处理后采用喷雾干燥工艺,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供给6月龄以上婴幼儿食用的粉状辅助食品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及婴幼儿食品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婴幼儿粉状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6月25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pscjg@smda.gov.cn;2.传真:(021)63201189;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07室,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举报0 收藏0 打赏0 评论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手帮助| 信息发布规则| 版权隐私|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RSS订阅|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