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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食品网络销售纳入规范监管

2018-05-22 阜新门户网站 616 0
核心提示:  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自办网站等新兴食品销售主体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如今终于纳入规范监管了。  日前,记者从
  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自办网站等新兴食品销售主体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如今终于纳入规范监管了。
  日前,记者从阜新市食药监局获悉,为推进全市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我市将销售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专卖店、医药公司、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自办网站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和酒类批发企业等纳入重点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软件管理。市食药监局举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统软件培训班,150名落实主体责任负责人员及食品监管人员参与培训,共同筑起食品销售“安全网”。
  阜新市食药监局以重点主体责任制度为核心,采取集中培训、试点带动的有效方式指导企业学习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度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把每项制度都落实到企业具体的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企业重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报送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我市重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和水平。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市重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及批发市场负责人和信息录入人员;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监管分管局长,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监管科室负责人及信息录入监管人员。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张金碧将《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案例分析,指导食品销售企业规范经营,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明确“重点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要求,深入浅出地逐条讲解。软件公司的赵香华又将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操作系统进行了现场演示,方便企业信息录入人员可以准确、快捷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在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市食药监局将继续推进全市重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食品销售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处理处置到位。食品监管部门也应强化职能定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筑牢食品销售“安全网”,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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