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罐底显示于2018年1月15日到期。 本文图片 采访对象提供
一个新生儿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后,医院给其注入、喂食了过期奶粉,这在父母与院方之间引发了一场纠纷。
4月25日,医院联络部一易姓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此事件中医院奶粉管理、使用确实存在问题,也就此护理差错对新生儿科当班护士及上级领导作出经济、荣誉等方面的处罚。
但新生儿健健(化名)的父亲认为,食用过期奶粉才导致了儿子术后恢复期间反复感染,“过期奶粉正常小孩吃了都受不了,何况我孩子是刚接受肠胃病手术的新生儿”。他要求,院方退还住院期间的36000元费用,赔偿孩子母亲精神损失费,对孩子一年内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保证,如肝损伤、脑损伤等必须负全责。
医院新生儿外科一徐姓负责人表示,健健的术后恢复符合预期,期间出现的病情反复属于其原发疾病恢复过程,不能认定由食用过期奶粉导致。
针对周勇志提出的赔偿要求,院方表示,赔偿诉求超过1万元需要通过第三方调节机构或司法途径解决。
4月26日,负责调解此事的广州市公益医调委一李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调解暂告一段落,已建议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过期奶粉和患儿当时病情反复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医院:因护士疏忽使用了过期奶粉
2018年1月10日,周勇志出生刚满5天的儿子健健(化名)因先天性环状胰腺造成十二指肠梗阻,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手术。经过20余天的康复,健健于2月4日出院。
2月6日,在整理医院返还未用完的奶粉、尿片等物品时,周勇志发现医院退还的奶粉并非自己购买后提供给医院的那罐。
周勇志称,儿子手术后自己于1月16日接到医院电话要求送去雀巢牌蔼儿舒奶粉,“医院说这个奶粉更易吸收,我网上买了一罐当天下午送到了护士手上”。被退还的奶粉虽然是同一品牌,但奶粉塑料盖上贴有标志表明是购自其他渠道,且奶粉罐底信息显示,到期日为2018年1月15日。周勇志认为,医院擅自调包了自己购买的奶粉,还给孩子喂食了过期奶粉。
医院退还的蔼儿舒奶粉。
4月25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新生儿外科一徐姓负责人承认,护理过程确实中存在疏漏,因当班护理人员未仔细查看奶粉有效期,就开封、使用了该罐过期奶粉。院方在调解申请书中介绍纠纷简要情况称,1月14日至16日,护理人员用这罐奶粉配置了奶液给孩子注入,此后护理人员还在1月29日使用该罐蔼儿舒奶粉配置奶液并经口喂给健健。
对于周勇志认为医院故意调包其奶粉,上述徐姓负责人表示,蔼儿舒奶粉属于辅助治疗所需,当时由于患儿家属未送入购买的奶粉,出于应急考量,才使用了院内备用的“基数”。
这罐“基数”奶粉,是院方针对类似疾病患儿的一项惯例操作。据徐姓负责人介绍,院内每年收治大量来自天南地北的患儿,常出现家属不在等无法及时提供所需奶粉的情况,故而会在院内储存一罐备用。使用了备用奶粉的患儿家属则需提供同样一罐,来补回“基数”,不断轮替更新。健健这次使用的奶粉,就是2017年8月住院的一名患儿赠予新生儿外科的。
周勇志并不认可医院的这一操作。他认为,这并非一名护士的疏忽,而是医院奶粉管理存在漏洞,并向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该院涉嫌使用过期奶粉。
4月26日,周勇志收到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回复称,被诉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从未购进雀巢牌蔼儿舒奶粉,投诉人周勇志与被诉人之间没有发生财、物交割,被诉人未从该行为中营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构成经营行为,而属于赠予范畴。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院已停止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停止接受捐赠奶粉行为和停止使用科室备用奶粉的行为,因暂未发现其有违法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前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徐姓负责人证实,医院现已终止备用奶粉制度。
医调委:使用过期奶粉与患儿病情反复是否有关需鉴定
纠纷的焦点在于,周勇志质疑,食用过期奶粉导致了儿子术后恢复期间反复感染,并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要求院方赔偿。
周勇志认为,儿子健健在1月14日至30日期间,出现反复感染、发烧,胃抽出咖啡色液体和食用了过期奶粉有关,“过期奶粉正常小孩吃了都受不了,何况我孩子是刚接受肠胃病手术的新生儿”。
产生这一怀疑的另一原因在于,周勇志发现,1月31日起医院不再使用蔼儿舒,而开始给患儿喂食全脂奶粉,此后健健的病情再未出现反复,并在几天后出院。
对于这一质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予以否认。前述新生儿外科徐姓负责人表示,健健的术后恢复符合预期,期间出现的病情反复属于其原发疾病恢复过程,不能认定由食用过期奶粉导致。
她表示,早期康复阶段给健健注入蔼儿舒奶液后,发现回抽胃管有咖啡色胃液,造影等检查发现原因为“十二指肠通过缓慢”,之后医嘱改予禁食。
此外,院方表示,后续恢复过程中,健健也曾在吃过普通奶粉后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1月19日,医生评估患儿后尝试经口喂全奶(医院雀巢能恩奶粉)5毫升,但患儿出现发烧呕吐等情况,再次予以禁食。1月31日起医院更改喂全奶,患儿进食越来越好,也是因为他经过恢复期病情反复后在不断好转。
家属和院方在赔偿问题上也未能达成一致。
周勇志要求,院方退还2018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4日出院期间所有费用,总计36000元,赔偿孩子母亲精神损失费,对孩子一年内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保证,如肝损伤、脑损伤等必须负全责。
这三项赔偿诉求,院方认为并不合理。早在3月中旬,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就周勇志投诉作出书面回复,称其赔偿诉求超过1万元需要通过第三方调节机构或司法途径解决。
4月26日,受理此事的广州市公益医调委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双方尚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因缺乏证据证明过期奶粉与患儿当时病情反复之间的关系,已建议周勇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