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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保健品”沦为“夸大品”

   2018-04-27 中国食品网7480
核心提示: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罚没金额1.8亿元,而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罚没金额1.8亿元,而整治目标主要就是“欺诈和虚假宣传”。(去年查处保健品违法案件1.2万余件2018-01-2909:13:45来源:广州日报)这则消息意味着,在行业监管和规范的“风声鹤唳”之下,“保健品”沦为“夸大品”形势仍然严峻。
 
  “保健品”沦为“夸大品”,近年来我国的保健食品产业增幅较快,但媒体曝光的保健品乱象不止不在少数。究其原因,不外乎一些违法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概念混淆、内容不实的广告词,误导消费者。一些不法商贩瞄准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通过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听课有奖、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家访送礼等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宣传,欺诈消费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标志印制乱、名称标识乱、文号标识乱、功能标识乱、假冒批准文号严重等,欺诈消费者。
 
  “保健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安全,关乎整个保健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绝不允许以次充好、洗脑营销、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浮夸风“忽悠”消费者。避免悲剧事件再发生,一方面,各地应落实保健品企业注册制与备案双轨制,监管部门建立预防、屏蔽、追溯、查处执法体系,加大保健食品行业抽检与处罚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发现机制、协同查处工作机制、执法问责机制等相关条例制度,从源头杜绝虚假保健品广告误导公众,引导企业回归以质取胜的正道。另一方面,强化宣传教育,让反保健品乱象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校园,尤其是要进入社会课堂,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看“蓝帽子”标志,不要在未经管理部门许可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自觉抵制和防范违法保健品行为,使各种面目的非法保健品活动无处遁形。
 
  作者: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  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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