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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2018-04-12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98 0
核心提示: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122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122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现将分析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抽检的122批次样品中,合格119批次,不合格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2.46%。
  二、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从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月所抽检的饮料、糖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合格率为100%。通过对抽检数据的分析,此次抽检的食品中调味品检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16%(详见下表)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食品类别1
监督抽检样品
总量 2(批次)
不合格样品
数量 3(批次)
不合格率4 备注
1 粮食加工品 0 0 0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0 0 0
3 调味品 95 3 3.16%
4 肉制品 0 0 0
5 乳制品 0 0 0
6 饮料 1 0 0
7 方便食品 0 0 0
8 饼干 0 0 0
9 罐头 0 0 0
10 冷冻饮品 0 0 0
11 速冻食品 0 0 0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0 0 0
13 糖果制品 2 0 0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0 0 0
15 酒类 0 0 0
16 蔬菜制品 0 0 0
17 水果制品 0 0 0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0 0 0
19 蛋制品 0 0 0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0 0 0
21 食糖 21 0 0
22 水产制品 0 0 0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0 0 0
24 糕点 0 0 0
25 豆制品 0 0 0
26 蜂产品 0 0 0
27 保健食品 0 0 0
28 特殊膳食食品 0 0 0
2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0 0 0
30 婴幼儿配方食品 0 0 0
31 餐饮食品 3 0 0
32 食品添加剂 0 0 0
33 食用农产品 0 0 0
34 其他5(请在备注标注类别) 0 0 0
合 计 122 3 2.46%

三、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危害分析
  (一)2018年3份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项目(详见下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食品品种
不合格项
调味品
山梨酸钾(2),总酸(1)

(二)主要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1、山梨酸(钾)作为一种防腐保鲜剂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但对厌氧性芽孢菌与嗜酸乳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几乎无效,其抑止发育的作用比杀菌作用更强,从而达到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其防腐效果是同类产品苯甲酸钠的5-10倍。由于山梨酸(钾)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盐)它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过量的山梨酸对人体还是有很大的伤害,如果超标严重,并且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2、食醋中总酸虽然对人体没有太大伤害,但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也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因此对每一项不合格的项目都不能忽视。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苯甲酸)、增色剂(柠檬黄)、甜味剂(甜蜜素)为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验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质量指标不合格。总酸作为食醋的一项主要的特征指标,食醋中的总酸不合格说明该企业未严格按照工艺生产,做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后续的出厂检验也未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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