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用植物油获证生产企业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生产线、灌装线、容器、包装材料等直接接触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是否为塑料材料,是否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否为惰性材料。对于芝麻油生产企业还要检查原料筛选除杂是否彻底,是否使用塑料滤布进行过滤,是否违规使用香精香料,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二是检查生产线、灌装线、容器、包装材料等直接接触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为塑料材质,且不能提供所使用塑料材质不含塑化剂检验报告的,应当对植物油成品组织检验。检查中发现植物油成品中塑化剂残留量不符合《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残留量规定的,严禁出厂销售,并要督促企业及时查找问题原因,进行整改。
此次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检查,是落实食品安全战略,保障百姓用油安全的重要举措,松原市局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