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要求,今年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至今年年底,全市建成市级食品安全乡镇40家以上。同时完善食药安办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实行“一镇一办一分局、一村一站一助理”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划分,配齐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并落实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保障机制。建立协管员、信息员上岗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协管员、信息员集中教育培训。
同时,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刑事打击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解决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