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三月十九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糖样本的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产品,不论批次。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黑糖牛奶糖
品牌:森永
原产地:台湾
生产商:台湾森永制菓股份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一百一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早前公布从荃湾一超级市场抽取的糖样本的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并于跟进调查时在旺角一超级市场抽取一个同款但属另一批次的糖样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发现相类违规事项,样本的钠含量为每一百克含四十八毫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二十毫克不符。」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有关商户已按中心指令将所有批次的受影响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