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澧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澧县佳新食品有限公司和澧县天天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排污,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接到举报后,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人员迅速对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取证,据其废水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佳新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超标,天天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澧县环保局依法对2家违法排污企业作出处罚。
3月12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澧县佳新食品有限公司、澧县天天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因违法超标排污,分别被澧县环保局罚款15万元,并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