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1日—3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及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组织各类学校进行自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此外,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3月下旬对各地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