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有媒体对网络直播出售食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在网络直播所售卖的商品中,食品占据很大比重,有经营地方特产的,如内蒙古的奶片、山东的海鲜、港式小吃等;也有专门制作纯手工食品的,如面包、甜点等。记者翻看相关用户发布的视频时发现,这些食品包装上均只有简易的标签和说明,绝大部分缺少产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信息。
媒体观点
华声在线:“直播+销售”潜藏安全风险
网络直播销售食品是利用粉丝、朋友的信任度推销产品牟利,其中会潜藏一定的安全风险,难以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无虞。一旦产品出现质量和卫生问题,消费者索赔维权将较困难。因此,用户、粉丝等消费者对其要理性对待,谨慎选购。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和内容负有管理审核职责。因此,如果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销售“三无产品”,平台不能坐视不理,应承担起管理职责,及时停播并对主播给予处罚。直播平台管理者应认识到,“直播+销售”虽是流量变现模式,可以给平台和主播带来经济效益,但也要在合法范围之内进行,不得随意超越界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等。
东方网:直播平台主体责任须强化
监管部门对“直播+销售”的执法应比对线下实体店的监管更严格。必须强化网络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对销售“三无产品”的主播进行惩治,将其纳入失信主播“黑名单”,并禁止其重新注册账号。与此同时,对喜欢在直播间购物的用户也要引导。在直播间售卖的食品,难以知道其所用原料是否优质、制作工艺是否达标、食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还是谨慎小心为好。
北京青年网:守规则方能迎发展
“网络直播+销售”是一种十分超前的市场行为,它既有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又有网络直播这种时髦的互动模式作为基础,更带着电商销售的先进理念,若能够健康发展,说不定会成为一种较有前途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拓宽了销售渠道,带来了便捷,省略了很多中间环节。然而,相关规则和监管却绝不能随之省略。任何创新首先要确保守法和遵守规则,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带来混乱并损害公众利益,甚至危害公众健康。“网络直播+销售”固然属于新业态,但只有依法行事并接受监督方能迎来发展契机。
人民日报客户端:网络直播监管步伐须跟上
如何将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作用于直播平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应正确理解“互联网+”“直播+”。“+”的目的是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社会生活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而不是要把网络变成无法无天之地。其次,如果直播内容涉及食品、药品、进口商品等,互联网行业的监管部门应与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密切合作,综合施策,发挥合力,进一步强化监管。第三,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服务发布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注重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第四,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社会各界应共同推动互联网直播方面政策法规的完善,促进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