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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美团“半价”折扣券减10元 到店里发现实际只省1角钱

2018-02-28 扬子晚报 590 0
核心提示:  五花八门的团购网站抛出一个个诱人的优惠、折扣来吸引用户,但这些优惠真的货真价实吗?最近南京市民陈先生在美团网购买了餐
  五花八门的团购网站抛出一个个诱人的优惠、折扣来吸引用户,但这些优惠真的“货真价实”吗?最近南京市民陈先生在“美团网”购买了餐饮优惠券,但在实体店里却接连遭遇优惠“大缩水”、商家拒用团购券的情况,而美团网的反馈,更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遭遇1
  5.5折团购券减10元?
  到店里发现只省1角
  2月23日中午,陈先生准备在珠江路新世纪百货的一家酸菜鱼店吃个工作餐,他在美团网上看到有这家“番茄米线”的5.5折的优惠券,还是限时“秒杀”的。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截图,美团App的页面上显示,番茄米线的“最高门市价”是22元,而购买美团的优惠券只要11.9元。
  自以为享受到超值优惠的陈先生到店里一看,哭笑不得。原来,在这家酸菜鱼店挂出的价目表上,“番茄米线”标价12元。也就是说,这张美团券只让陈先生省了0.1元,而不是优惠券上所显示的5.5折、10.1元。“我还特意问了店员,他们告诉我番茄米线就是12元,一直都是这个价。”
  遭遇
  2
  美团券餐厅时认时不认
  黄鱼变海鲈鱼,还提前下架
  2月26日也就是前天,陈先生准备请几个朋友吃饭。他在美团网上,找到一家位于汉中门的茶餐厅,并团购了一个“4-5人套餐”。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这个套餐最高门市价430元,团购优惠券只要188元,有效期一直持续到今年的3月27日。陈先生买了优惠券后,想起之前的遭遇,多留个心的他在去饭店的路上给茶餐厅打了个电话,却被告知不能使用。
  2月27日晚上,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咨询这家茶餐厅,却被告知188元的优惠券可以使用了,但其中一道黄鱼换成了海鲈鱼。“美团告诉我们3月1日后才能修改页面,所以黄鱼留在上面。”当被问及为什么之前有顾客使用时被拒绝,茶餐厅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确实停用了两天,原因也是春节后换了菜谱成本变化,店里不想再推出这个套餐了,但停用期间,茶餐厅在美团页面上多了很多负面评论,所以坚持再用到2月28日。“我们准备28日下架,并不是3月27日。”
  美团官网承诺“不满意就免单”
  客服却说:不清楚
  投诉未果
  打开“美团”的官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随时退”,会看到美团关于“消费者保障服务”的承诺。其中第4条为“消费不满意,美团就免单”,即“团购成功商家未兑现服务承诺,美团为您免单”。该条适用范围包括“美团券有效期内,商家无理拒绝接受美团会员使用美团券”。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拨打美团网客服电话,就在茶餐厅使用团购券被拒绝的遭遇进行投诉,却被客服人员告知没有赔付,最多原价退款。昨晚,记者同样以陈先生茶餐厅团购的订单投诉美团网客服,并提出按照美团的服务承诺应该怎么赔付时,客服人员却表示“这个投诉已经在处理,怎么赔付我们不清楚,请耐心等待回复”。
  网络交易平台应履行承诺
  并对平台商家监控责任
  消协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南京市消协宣传部工作人员王芙蓉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消法,在陈先生的遭遇中,团购平台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消协可以要求团购平台对页面上与现实不符的信息显示整改,并调解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如果平台没有按时整改,我们会将证据移交工商部门,消费者同时也可以向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举证投诉。”王芙蓉说。
  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否则平台将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美团网已经纳入中消协“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虽然其注册地在北京,但陈先生的投诉无需在多地消协间转办,可直接通过南京市消协进行投诉,并由消协将投诉直接移转给电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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