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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给长辈的年礼居然已过期 最终超市10倍赔偿消费者

2018-02-25 中国江苏网 1211 0
核心提示:  春节带上礼品给亲戚拜年,本是件高兴的事。可镇江市民朱先生遇到的事,不但没让亲戚高兴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闹心。原来,春节
  春节带上礼品给亲戚拜年,本是件高兴的事。可镇江市民朱先生遇到的事,不但没让亲戚高兴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闹心。原来,春节前他的女儿在大润发京口店购买的“礼品”是过期的,过期的礼品还送了出去。2月23日,朱先生来到大润发京口店讨说法,最终获得该店十倍的赔偿。
  2月14日下午,家住小米山路花园新村的朱小姐在大润发京口店购买了3袋由江苏欣莲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欣莲欣”牌燕麦片,作为过年礼品之一,在到扬中给长辈拜年时分别送给了奶奶、外公和舅舅。舅舅在准备食用时,无意中发现外甥女送的“欣莲欣”牌燕麦片是过期食品,随即打电话给朱小姐的父亲朱先生。接到此电话,朱先生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当场在电话中向舅大爷赔不是。
  20日,朱先生叫女儿去大润发京口店又买了两袋“欣莲欣”牌燕麦片,回家查看后发现,保质期12个月的“欣莲欣”牌燕麦片,生产日期是2016年10月16日,已过期4个多月。为了讨个说法,朱先生昨日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
  记者查看了朱先生的两张购物小票,上面都盖有“镇江京口商业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所购物品是“欣莲欣中老年加钙燕麦”,价格为19.8元,袋子上印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16日,保质期为12个月。
  2月23日下午,记者陪朱先生一起来到大润发京口店的售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得知来意后,分别联系了售后服务的负责人王女士和杂货科的俞科长。对于朱先生提出的要求,二人均没有完全答应,以柜台服务员收入不高为由,同意拿出200元来解决此事。朱先生则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此事。最终,两人商量后对朱先生作出了十倍赔偿。朱先生对此决定表示接受,并提出了超市应加强过期食品的管理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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