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12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此次共抽检饮料59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26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6批次、乳制品2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绥德县荣峰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桶荣峰(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
绥德县大漠泉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7L/桶大漠泉纯净水,大肠菌群超标,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渭南市聚源升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渭花泉牌 18.9L/桶渭花泉饮用纯净水, 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宝鸡永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散装称重的广式月饼(哈密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g/公斤,标准值为≤ 0.5g/公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值为≤1.
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防腐剂,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长期过量摄入防腐剂,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