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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明年城区“全覆盖”

2018-02-24 合肥晚报 606 0
核心提示:  2月23日,合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了解到,2019年,合肥
  2月23日,合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了解到,2019年,合肥将建成覆盖本市建成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肉类蔬菜配送单位、大中型超市和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联席会议”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确保追溯体系落到实处,合肥市还将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十余个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共同参与,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可追溯”越来越多融入市民生活。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合肥打造的追溯体系将涵盖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肉类蔬菜配送单位、大中型超市和团体消费单位等单位,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联席会议”的存在,将各部门实现无缝对接。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协同配合的原则,统筹协调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管理,指导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运维。
  “可追溯”明年将在市区全覆盖
  早在2016年,合肥便建成了1个城市平台和屠宰、批发、菜市场、超市、团体消费单位5个子系统。在《暂行办法》中,给出了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的“时间表”,明年城区有望实现全覆盖。
  按照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要符合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技术规范和基本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相关软硬件和流通节点操作规范应符合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技术准则和基本要求。在时间上,2018年,合肥将完成商务部要求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任务。
  2019年,合肥将建成覆盖本市建成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肉类蔬菜配送单位、大中型超市和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各县(市)启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持卡采购今后将成“新常态”
  即便是最智能的系统,想要运转也得依赖人力。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中,经营者同样需要履行自身义务。记者了解到,经营主体需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并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而持卡采购,今后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按照要求,已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的肉类蔬菜经营者,应当制定系统使用和维护制度,安排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熟悉业务流程的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传输,并加强对通讯输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查看、检修追溯体系设备,确保追溯设备工作运转良好。
  同时,对大中型超市而言,自采的超市应以门店为单位在上游节点登记,办理追溯服务卡,持卡采购;团体消费单位也不例外,需督促供应商在上游节点登记,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办理追溯服务卡。自采的应以门店为单位在上游节点登记,办理追溯服务卡,持卡采购。
  摊位经营者每天销售肉类蔬菜前,应当主动向市场管理者出示带有追溯的交易凭证或有关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应当正确使用溯源电子秤,向消费者提供载有肉类蔬菜追溯信息的销售凭证。
  问题试点单位将被取消授牌
  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试点单位,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以拿到一枚“金字招牌”。在年度考核中,优秀的试点单位还可获得资金奖补。与此同时,存在问题的试点单位,也会面临“摘牌”处罚。
  《暂行办法》规定,合肥实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运维、管理定期通报及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通报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运行情况,每年年底对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的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前的试点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鼓励,并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同时,对建设、运维、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试点单位,由所在地商务部门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试点单位取消授牌。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恶意损毁、破坏追溯管理系统,篡改追溯信息,不报、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追溯信息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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