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海南省保亭县5A级景区槟榔谷附近的舒心水果店,因欺客宰客被吊销营业执照。
2月2日,消费者梁女士在保亭县三道镇甘什下村的舒心水果店购买了一箱芒果,商家称重为9公斤,每公斤16元,共计144元。之后梁女士发现该箱芒果数量不足, 怀疑水果店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
第二天,梁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海南省保亭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梁女士购买的该箱芒果并未拆开,包装完好。执法人员用砝码检测该店的电子计价秤,显示重量准确。执法人员以该店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包装完好的整箱芒果毛重为7.25公斤,除去包装后,净重仅为5.85公斤。
经查明,水果销售商曾某在向消费者梁女士销售芒果时,认为芒果价格偏低,在称重时往包装箱里加入了包装纸,以增加重量,在进行打包前,她取出了一部分包装纸,造成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低于9公斤,前后重量差为3.15公斤。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的情形。其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欺客宰客行为。根据《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和自由裁量理由,保亭县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次处理的水果店位于保亭县5A级重点景区槟榔谷附近,春节假期有大量游客来旅游购物,当事人明知该行为为欺客宰客,存在主观故意,属于顶风作案,其欺客宰客的行为情节严重,已造成不良影响,有悖海南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政策,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从重处罚的情形。因此,工商部门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