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很多国家对入境旅客携带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食品有严格的规定。如:美国禁止入境携带新鲜水果、腌熏鱼类及鱼子、罐装肉类及肉制品;澳大利亚禁止入境携带罐头肉食、香肠、乳酪等;新西兰禁止入境携带蛋类及其制品、奶制品、蜂制品及燕窝、鹿茸、熊胆等药用动物产品;日本禁止入境携带火腿、香肠等肉制品。
同时,我国对入境携带物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三大类物品禁止携带。一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奶及奶制品等;二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三是其他检疫物类,主要包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他制品等。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对于多次携带禁止进境物的、违法携带人员不配合检验检疫人员执法的行为,将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