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销售”俨然成为一种新型商品销售模式,商家可以利用直播宣传自己的商品,让人们在观看直播的同时了解商品,以期更好地销售;受众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商品。低成本、高转化率让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直播行列。然而,在直播售卖的商品中,食品、药品等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些商品是否来源正规、符合相关标准(2月6日《法制日报》)?
网络主播在直播中售卖食品、药品,确实让人难以放心。按照我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从事食品、药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还要具有与所经营食品、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然而,从一些媒体的相继调查来看,通过直播销售食品、药品而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并不在少数,他们销售的“三无产品”也不在少数。
引人思考的是,一些网络直播间为何变成隐形的“超市”?一者,一些网络主播见利忘义,有人给他们拿钱,他们就给人家倾力卖货,根本不管商品是否来源正规、符合相关标准。加之,我们对于网络直播的规范程度不够,除色情、暴力、赌博等明显违规违法的内容外,什么内容可直播,什么内容不能直播,缺乏严格统一的标准,这就给主播们创造了可乘之机。
二者,“直播+销售”模式拥有为数不少的拥趸,这是网络主播出售食品、药品比较有市场的深层根源。一些媒体的调查显示,对于出售食品的网络主播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件事,许多买家似乎并不关心。一些“土豪死忠粉”甚至对主播们在直播间卖力吆喝的商品是否是“三无产品”也不甚关心。没有消费者趋之若鹜的盲目消费,怎么会有主播们肆无忌惮的销售?
因此,要让“直播+销售”不给没有资质的商家和“三无产品”以浑水摸鱼之机,就要加强对这类经营模式的监管。适用同样的法律法规来要求经营者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比如要有实体店,尤其是销售药品的主播更要具备相关资质。同时,监管部门对“直播+销售”的执法应该严格。
除了对“直播+销售”重拳出击,还要强化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倒逼其对销售“三无产品”的主播纳入失信主播黑名单,并禁止重新注册账号,甚至应向相关部门报备。直播平台不单提供网络服务,更应履行内容监管和技术控制之责任。
与此同时,对喜欢在直播间购物的用户也要引导。在直播间售卖食品药品,很难知道所用原料是否优质、制作工艺是否达标、食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从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直播内容层出不穷来看,在直播间销售食品药品遇到的监管挑战更大,消费者还是先练就火眼金睛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