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关于废止一批江苏省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公示

2018-02-01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60 0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省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省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现将我省拟废止的331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人:陈爱华,电话:025-85012107,传真:025-86375056,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5室,邮编:210036。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7日
举报 收藏0 打赏0 评论0
  • admin
    加关注 0
  • 继承中华饮食文化 发展中国食品产业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手帮助| 信息发布规则| 版权隐私|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RSS订阅|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