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大众网记者于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德州新增7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山东”品牌,至此,德州共有34家食品生产企业荣登“食安山东”品牌榜。
根据《德州市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德州申报“食安山东”食品生产企业要求主营业务收入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通过GB/T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等8项硬性标准条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每年评定一次,示范企业有权使用全省统一的“食安山东”标识。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期满组织复评,不再符合示范企业标准的,由山东省食安办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