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安徽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打假人员投诉,称阜南县城某食品配送部销售的“椰果世家”泰式鲜榨“地道鲜”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是假冒本公司的产品,要求查处。
投诉人拿出先期购买的一盒饮料,将其与真品放在一起对比,向执法人员讲述了二者之间细微区别。执法人员看到,涉嫌侵权的饮料为长方形盒装包装,容量为1升。盒子的正面标注着“椰果世家+图案”泰式鲜榨“地道鲜”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等文字,下面是一个一头背驮一女郎,长鼻子顶着花蓝正跳舞的大象的配图。最下面还印有“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的厂名。涉嫌侵权饮料无论是产品的规格大小,商标的使用、着色,外观的配图、布局排列,还是整体风格无不与真品一致,其间虽有细微的差别,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根本无法区别。投诉人说,这家配送部是仓库式批发销售,平时仓库大门紧锁,经营者上午开着送货车下乡送货上门,只有下午时段才打开仓库装卸货物。
考虑到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执法人员进行了周密安排,确定外围观察,待经营者装卸货时突击行动。第二天下午,在投诉人的带领下,执法人员成功进入了该经营者的仓库,现场发现涉嫌侵权的“椰果世家”泰式鲜榨“地道鲜”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312件(1L×6瓶/件)。
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再次对涉嫌侵权饮料进行了鉴定,从产品生产批号、图案使用、产品规格等方面进行技术认定,确认这批饮料不是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遂对312件饮料进行了暂扣,并依法立案调查。调查得知,这批饮料是当事人去年9月份从一名外地推销员处购进,共350箱,价值1.3万余元,至案发时已销售38件。
“椰果世家+图案”和“地道鲜”是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在饮料类别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销售的“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果世家”泰式鲜榨“地道鲜”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完全使用了商标注册人的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是彻头彻尾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经营者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日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查处,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扣押在案的侵权商品饮料312件,并处以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