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工商局城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辖区某便民超市内发现该门市内正在销售的44桶(18.9/桶)桶装饮用水为非商标持有人产品,属于假冒产品。
据了解, 为净化桶装水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纳溪区工商局积极发动群众对辖区饮用水市场进行突出问题排查,并于1月12日开始联合四川蓝剑蓥华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周的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中,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与四川蓝剑蓥华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一起到被举报饮用水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经四川蓝剑蓥华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举报点所销售的桶装饮用水属于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产品。纳溪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将假冒注册商标饮用水进行依法扣押,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下一步,纳溪区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对饮用水经营店的监督。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桶装纯净水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产品标志、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是否齐全,如果发现有产品外包装、封签比较粗糙、无标示生产日期、水的口感有异样等问题,可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