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乃百味之王,事关千家万户。2017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生效,日前,洛阳根据国家、省“盐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洛阳实际,出台了《洛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洛阳“盐改”正在稳步推进。
关键词 政企分开
按照“盐改”方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洛阳实行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分开,市盐业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工信委,市盐业局原有执法监督职能由新组建的市盐业执法机构承担。
市盐业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涛说,目前洛阳“盐改”政企分开已全面完成,企业改制正在稳步推进。
关键词 “盐值”
在此次“盐改”中,最令市民关注的莫过于食盐的价格。
此前,食盐价格由政府定价管理,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无权自行涨价。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市场自主调节。
王涛介绍,洛阳在“盐改”方案中明确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管,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还会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王涛说,食盐价格放开对食盐市场优胜劣汰也有积极作用。将来洛阳食盐市场高、中、低端产品分类将更加明确,一些产品竞争力强的企业会越来越强,产品竞争力弱的企业则会被市场淘汰,将有更多优质的产品供市民选择。
关键词 跨区域
根据此前的盐业专营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如果异地用盐,将面临相应处罚。
在此次“盐改”中,取消了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河南省确定的食盐供应目录中自主选择购进并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王涛说,目前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进一步核准,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要求。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洛阳的市场上会出现更多品牌、品种、档次的外地盐。
关键词 应急储备
不少市民可能还对2011年受“日本福岛核辐射事件”影响,在洛阳引发的“抢盐潮”记忆犹新。
为保障食盐市场供应,洛阳配合“盐改”方案,出台了《洛阳市盐业市场应急储备管理工作办法》,明确要建立完善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食盐保障能力,确保政府储备不低于1个月的食盐消费量,食盐批发企业储备不低于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
按照省政府核定的食盐储备量,全市按照分级储备原则将动态储备1个月平均消费的食盐2550吨,且储备盐种类以普通平价碘盐为主。其中,市区676吨、偃师市313吨、孟津县216吨、新安县180吨、宜阳县225吨、伊川县267吨、汝阳县160吨、嵩县200吨、洛宁县167吨、栾川县120吨、吉利区26吨。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洛阳可调用储备食盐保障市民的需求。
关键词 监管
“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其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此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在维护食盐安全和追求市场化之间找一个平衡点。”王涛说,所以去年12月26日我国出台并开始实施的新《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仍实行食盐专营管理,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仍实行定点制度,没有获得行政审批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食盐生产和批发。
为确保改革过渡期间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洛阳也出台《洛阳市盐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管。
除规范食盐批发企业证照和市场行为外,洛阳还将严格盐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加强餐饮、食品、副食品生产、加工用盐监管。
对于在洛阳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洛阳要求其必须在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的食盐必须符合我省食盐加碘浓度规定,且必须进入河南省食盐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保障出现在洛阳市场上的食盐含碘量科学,安全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