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23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保健食品2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广西金秀圣塘山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正兴德茶叶有限公司第八茶庄经营的圣塘山牌绞股蓝茶,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经检测实测值为2.6 mg/kg,标准值规定为≤2.0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2.标称北京普利捷经贸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十一大药房经营的普利捷牌润舒茶,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15 MPN/g,标准规定为≤0.92 MPN/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3.标称北京市天龙保健茶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太和保兴大药房经营的嘉龙牌三叶减肥茶,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2.3 MPN/g,标准规定为≤0.92 MPN/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4.标称北京超凡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众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海康胶丸,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110 CFU/g,标准值规定为≤50 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5.标称北京天安康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御生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龄益康牌朗舒软胶囊,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检测实测值为380 CFU/g,标准规定为≤25 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6.标称石家庄藏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国民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藏诺牌红景天黄芪红花胶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16000 CFU/g,标准值规定为≤1000 CFU/g;大肠菌群经检验实测值为21 MPN/g,标准值规定为≤0.92 MPN/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我局已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