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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集中宣判“地沟油”火锅案

   2018-01-17 中国医药报10390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法院对当地广受关注的地沟油火锅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涉案的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到有期徒刑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法院对当地广受关注的“地沟油”火锅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涉案的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到有期徒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
 
  据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介绍,2015年3月,被告人吴某、张某在安吉县经营两家“麻麻最火锅店”期间,指使、授意厨房工作人员王某、周某、汪某等人,回收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加工制作成“老油”,并将“老油”反复用于制作火锅汤料销售。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在经营“镇与火锅店”期间,指使店内员工采用上述手段加工制造“口水油”,再销售给顾客食用。
 
  2017年3月,在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公安局联合开展的打击“地沟油”案件统一收网行动中,上述火锅店被查。此外,当地的“爱尚火锅店”“要德火锅店”也在同期被查。
 
  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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