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监管查验现场作业时,从一件进境邮件中查获一批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鹿筋、鹿尾。
1月2日,海关工作人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件由英国寄往福建福清的邮件异常,随即实施开箱彻底查验。经查,该邮件内有用塑料袋包裹的简易加工的鹿筋54根、鹿尾21根,总重1.97公斤。目前,该批鹿筋、鹿尾制品已移交检验检疫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鹿筋、鹿尾、鹿舌、鹿角、鹿鞭等动物源性中药材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