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以来,沛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派出所对全县辖区内的早餐店、馒头房进行突击检查行动,重点查验并检测商家在制作馒头、包子过程中是否非法使用含铝“泡打粉”食品添加剂。
检查行动前,辖区各派出所对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全部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逐一下发了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危害后果。
据了解,泡打粉的主要成分是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俗称“明矾”)。根据国家卫生计委等部门的联合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包子、馒头等小麦制品中添加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为有效打击此类犯罪,今年8月11日,徐州市公、检、法、食药监局等部门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添加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联席会议,明确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中非法添加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经检测铝的残留量≥400mg/kg,相关部门将予以刑事立案追诉。公安机关将对危害市民健康的不法行为给予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民餐桌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