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充分发挥电子证书作用,更好地方便企业、服务社会,结合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省局制定了《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