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验收工作按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暨A级单位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与执法终端设备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目前,已考核验收参评餐饮服务提供者166户,有113户达到标准。对于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检查组及时指出了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为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积极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近日起,长春市食药监局联合省食药监局专家组对长春市14个县(市)区的596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A级单位验收工作,其中包括已评定的420家和新申报176家的A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