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组织对我市餐饮环节的餐饮原料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2。
一、总体情况
抽检经营主体217家,抽检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556批次,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4.6%。本次抽检,覆盖了粮食加工品118批次,1批次不合格;调味品57批次,2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12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39批次,4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34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批次、肉制品12批次、乳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罐头5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9批次、酒类27批次、蛋制品8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食糖6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豆制品11批次,检验均合格,并在全面抽检的基础上重点对大中小型餐饮店、连锁餐饮、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食品供应渠道进行抽检。
二、各辖区抽检情况
环节 |
福田区 |
罗湖区 |
南山区 |
盐田区 |
宝安区 |
龙岗区 |
光明新区 |
坪山区 |
龙华区 |
大鹏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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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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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原料 |
125 |
125 |
75 |
74 |
111 |
107 |
- |
- |
8 |
8 |
115 |
112 |
44 |
43 |
14 |
13 |
64 |
64 |
- |
- |
合格率 |
100.0% |
98.7% |
96.4% |
- |
100.0% |
97.4% |
97.7% |
92.9% |
100.0% |
- |
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测项目情况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4178项次(约7.5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详见《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首页——专题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栏目),共发现不合格项目11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26%,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金属污染物、兽药残留。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种类产品添加剂超标,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品质指标不合格,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有可能是部分企业可能为降低生产成本,掺伪、掺假、偷工减料所致;三是个别产品生物毒素超标,可能是生产厂家未能把控好原料质量导致生产出超标的产品;四是个别产品重金属超标,可能是土壤和水体遭受重金属污染,增加了食品内重金属的含量;五是个别产品兽药残留不合格,呋喃类兽药残留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四、风险控制措施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我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询或关注“深圳食事药闻”官方微信及“深圳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博。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