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新疆食药监局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4批次酒类被检出酒精度不达标,1批次面包和3批次蜂蜜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4批次酒类被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分别为:新疆巴州金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州酒王;新疆·温宿县雄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雄峰老窖、温舒老窖;新疆和静县章良酒业生产的红高粱。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另外,还有1批次面包、3批次旭欣园牌蜂蜜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华美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美都牌皮牛肉松面包;北屯市旭欣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黑蜂蜂蜜、新疆沙枣花蜂蜜、新疆野花蜂蜜。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