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委按照《2017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进行了《冻干水果制品》、《鲜湿米粉》和《干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6),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11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7)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宋振华
电 话:0771-2823593
传 真:0771-2805181
邮 箱:gxwjwsp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