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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进贤县:黑心店主制售“毒包子” 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7-11-13 江西法院网 664 0
核心提示:  为了使包子更松软,不法商贩会在包子的制作过程中添加铝含量超标的泡打粉,而长期摄入会损伤人体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
  为了使包子更松软,不法商贩会在包子的制作过程中添加铝含量超标的泡打粉,而长期摄入会损伤人体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近日,一包子店店主饶某因在制作包子的过程中故意使用含铝添加剂,被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饶某在进贤县某镇经营“天津第一包”包子店。2016年10月1日,被告人饶某在面粉中添加含铝的泡打粉制作包子和馒头,并销售给附近居民。当天上午,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到被告人饶某的店里例行检查,当场提取和扣押了部分馒头和泡打粉。经检验,馒头中铝的残留量为199mg/kg。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饶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饶某在现场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被进贤县人民法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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