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深圳市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一辆经小客车通道入境的轿车中截获大量水果,包括蓝莓26箱,重148千克;车厘子15箱,重42KG。由于旅客无法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和证明文件,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水果作截留销毁处理。
近期,通过深港两地牌车辆携带水果入境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仅2017年10月,深圳湾口岸小车通道就截获旅客非法携带入境的水果17批次,共计992千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新鲜水果、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禁止携带入境物品。旅客擅自携带未经检疫合格的水果入境,容易造成有害生物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农林业生产。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随身携带水果及其它动植物产品进出国门,不仅存在较高检疫风险,还可能面临相应处罚。旅客入境前需提前了解出入境携带物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