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食药监局通报26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涉及食品23起,药品1起、化妆品2起,涉案单位或个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被通报的部分案件有:谷金明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袁春法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李恩娟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河东区正直花园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粉条)案;山东大立华家具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堂餐饮服务案;河东区鹏鹏百货超市(华美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徐桂秀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临沂丽兰妃彩妆商行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金盛日化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