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深圳检验检疫局驻邮局工作人员在进境EMS包裹中截获来自马来西亚的燕窝一箱。该批燕窝分装在5个透明的塑料盒内,每盒70余件,共2kg。由于货主没有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也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单证,检验检疫部门已依法作出退运处理。
燕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燕窝主产地多为禽流感疫区,近年来不同类型禽流感频发。未经检疫邮寄进境的燕窝,携带禽流感病毒及检疫性害虫的风险较大,未经深加工的燕窝存在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另外,有些境外加工的燕窝使用烟硝酸盐等添加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在海淘商品及收、寄国际快件时务必注意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