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47号),涉及广东省一家企业(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澄面(小麦淀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临海市思乡豆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站)销售的标称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澄面(小麦淀粉)(抽样单编号:GC17000470307,商标:舒可曼,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17-03-25),二氧化硫、霉菌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并进行召回,共召回582袋产品,并对召回的全部产品已做了无害化处理。
珠海市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20日对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7年9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0.9元,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珠香前)食药监食罚(2017)062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