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晚,鄂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治安检查站泽林卡点民警王亮带领辅警在江碧路与葛山大道交汇处开展路面盘查。21时45分许,一辆装满面包的厢式小货车经过,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当细心的民警王亮拿起一袋面包检查时,大吃一惊,只见外包装标签上赫然印着“生产日期:2017年10月14日、保质期:3天”等字样,而当天才13日。因生产者为本土某知名食品企业,王亮立即询问该车司机。司机交代,推迟标注面包的生产日期是为了保持面包的“新鲜度”,面包的保质期延长了,流通期延长了,售出的机会也更大。
随后民警对“早产”面包进行清点,发现送货单上显示的运送范围涉及鄂州城区各乡镇、华容区、葛店区等区域。民警顿时感觉情况比较严重,随即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车和司机扣下。约15分钟后,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到达,在查验过该批面包后,向民警介绍,食品的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民警将司机和车辆按照程序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产品销售初期,‘早产’一天看似影响不大,但等到保质期临近的时候,消费者吃进肚子里的就已经是过期产品了,由此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自不必说。”民警王亮说。
目前,问题食品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