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月十二日公布,一个大头菜及一个奄仔蟹样本被检出金属杂质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西湾河街市一档户抽取该大头菜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大头菜样本的镉含量为百万分之零点一五,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零点一。至于奄仔蟹样本,则为中心早前公布于旺角花园街街市一档户抽取的奄仔蟹样本的镉含量超标并于跟进调查时,再在该档户抽取一个属另一批次的奄仔蟹样本作检测,结果发现相类违规事项,样本的镉含量为百万分之四点三,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二。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示他们停售受影响的大头菜和奄仔蟹。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