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1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5批次、蛋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4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饮料10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糕点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昂昂溪区好味来食品厂生产的好味来枣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2.23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 g/kg)高出3.5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4.5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 /)高出3.5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由集贤县丰园果品生鲜超市销售的辣妹子,克百威检出值为0.118 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 mg/kg)高出4.9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