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一牛肉馆老板为让自己的牛肉汤有味道一些,往汤里加罂粟果作为“调料”,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9月26日,该老板被盘州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今年农历二月,盘州市王某在赶集时,向他人购买了90元的罂粟果,后将该罂粟果添加到自己开设的牛肉馆汤中,卖给顾客食用。
3月18日,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王某的餐馆进行检查时,从现场的汤锅中发现明显可见的罂粟果,遂将该汤料提取。后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所检指标中罂粟碱、吗啡、蒂巴因等为不合格。
王某供述,其将罂粟果当成调料加入汤中,没想到就是这“调料”出了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不过,鉴于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红阳 邓亚萍 高松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