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0日从北京市食药安办获悉,北京与广东签订协议,将实施相互跨区域飞行检查水产品,对违法失信企业及产品实施联动惩戒,明确建立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结论、监测周期、产地证明、市场准入等互认机制。框架协议的签订包括水产品养殖、暂养、运输、销售等过程,覆盖“从鱼塘到餐桌”整个监管链条的各个环节。
今天,北京市食药安办及市食药监管局与广东省食安办、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签署《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市食药监管局食品市场处处长李江介绍,北京的鲜活水产品主要来自外埠,餐桌上常见的鳜鱼、鲈鱼、黄颡鱼(俗称嘎鱼、黄辣丁、黄骨鱼)、鮰鱼和罗非鱼等淡水活鱼每天的市场交易量近10万公斤,主要来自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其中来自广东地区占市场总份额八成。
鲜活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问题一直是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鲜活水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的存活率,部分商家在养殖、运输、销售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这是社会和消费者诟病的问题,也是食品安全亟待解决的风险隐患,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和压力。
此次两地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两地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包括养殖、暂养、运输、销售等过程,覆盖“从鱼塘到餐桌”整个监管链条的各个环节。例如提出实施相互跨区域飞行检查,对违法失信企业及产品实施联动惩戒等监管措施。同时,明确了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自检体系机制,明确建立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结论、监测周期、产地证明、市场准入等互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