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在皇岗口岸入境旅检通道连续截获十批椰枣,共重49.8千克。经查验发现,该批椰枣无中文标签,均未经熟制及去核处理,具有繁殖能力。据了解,这些旅客一同参加迪拜旅行团,回国前于机场免税店购买了该批椰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新鲜水果、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因旅客无法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和证明文件,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椰枣又称波斯枣,主要生长在中东地区,阿联酋干旱酷热少雨的气候使其成为全球椰枣生产大国。椰枣果肉味甜,营养丰富,可作粮食和果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新鲜水果、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均禁止携带、邮寄进境,旅游出行购买物品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