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九如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检查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你公司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管理和食品召回、贮存及交付控制等五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1、通往车间的楼梯地面积尘严重。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3.2.3条款规定,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2、更衣室的消毒设备酒精喷淋器损坏。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5.1.5.4条款规定,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3、车间用纸箱做废弃物的存放容器。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5.1.4条款规定,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标识清晰。
4、车间内有苍蝇。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6.4.2条款规定,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
二、进货查验结果
1、抽查原料糕粉(生产企业:长沙市雨花区彭胡子糕粉厂,生产日期:2017年8月2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该原料有效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7.2.1条款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三、生产过程控制
1、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条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原料仓库门与配料间直接相通。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第4.1.1条款规定,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
3、生产车间内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和外包装纸箱, 车间用的工鞋与私鞋混放, 雨伞和私人用水瓶随意摆放。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第6.3.2.3条款规定,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
1、原料库内木质托架有霉斑,地面积有灰尘。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第5.1.8.2条款规定,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食品添加剂枧水粉存放在检验室内,车间工具柜内存放有桂子油香精。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第7.3.3条款规定,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食品添加剂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五、不合格管理和食品召回
1、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未明确召回程序及处理措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条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第11.1 的条款,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宁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宁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