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备受消费者喜爱的火锅也被赋予了“方便”这一属性。最近一段时间,自热式方便火锅横空出世,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火爆。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虽然这类商品大受追捧,但也出现了不少质量差评。今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审查方案》),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条件、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标签标识和贮存运输、其它要求等八部分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首份针对方便火锅制定的质量监管方案。
自热式方便火锅市场火爆 此前监管空白
由于瞄准单身族、上班族等年轻群体,结合年轻人的消费方式喜好,方便火锅多以电商销售为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后发现,这些方便火锅生产厂家多来自于四川、重庆地区。每盒方便火锅中含有发热包、肉食包、素菜包、宽粉包、牛油包等。标价从十几元到三十几元不等。另外,方便火锅品牌众多,从销量来看,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截至目前,销售量排名第一的方便火锅产品月销量达到14.8万单。可谓市场红火,前景广阔。
不过,记者在点开商品评价后发现,一片好评声中,不乏“火腿肠有点酸”、“发酸发面特难吃”、“木耳碎得不行”、“有异味”等对于内含食材存在质量问题的描述。据了解,由于方便火锅是新兴产品,此前并无生产标准和行业规范。这就导致了其生产门槛低,代工生产成为主要生产方式,因此产品中的食品卫生和质量得不到保障。
要求生产企业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为了规范成都市方便火锅生产许可活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成都市食药监局制定了成都市方便火锅的《审查方案》,对方便火锅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明细归属、申证基本条件、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等进行了明确。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审查方案》明确规定了生产方便火锅的企业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一是申证企业应具备生产火锅底料和至少一种主要配菜包(蔬菜制品或肉制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二是除主要配菜包以外的其他配菜包、蘸料包、食品专用自发热包、餐具等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或按照采购制度外购。三是应设立独立的组合配装车间。四是方便火锅中所含原料及配菜包原则上应是常温下储存的产品。
同时,《审查方案》指明企业应制定进货验货制度;所用餐具、餐盒、发热包的质量规定要清洁、无毒、无异味;餐盒要耐高温。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方便火锅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包装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正在从事方便火锅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规范。
据了解,“方便火锅”生产企业如想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不复杂,只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审查方案》相关要求做好生产条件和申请资料的准备后提交申请资料即可。